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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引质疑

发布时间: 2017-03-24 14:14:00

来源: 浔阳晚报

分类: 其他楼讯


近日,有市民反映,他们在东方紫薇城三年多了,现在突然被小区开发商要求必须买车库,不买车库就不让车子进小区,这让不少业主十分气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 开发商要求必须买车库,车子才能进小区

“住了三年多了,突然被要求买车库,不买车子不能进小区。”3月22日,东方紫薇城业主夏先生向本网记者反映,东方紫薇城开发商强迫业主买停车位,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夏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3年6月在东方紫薇城购买了一套房子,2013年底住进来,当时车库没做好,也没有要求买车库。

今年3月13日,物业公司贴出通知,通知称,小区的车库做好了,业主可以去售楼部购买,车子都要引流至地下停车位,路面上尽量不停车,4月1日之后不允许租车库,不买车库的有车一族,车子不允许进入小区。

“买了房,自家的车不让停小区?车位都不让人租?有没有天理了?”夏先生坦言,二十年产权的车库,又漏水又积水,没人愿意买,眼看着路面被装上各种障碍物限制车辆出行,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越来越大。

夏先生说,他们也多次向房管局反映情况未果,“我们去反映多次,工作人员让我们自己和开发商协商,但是我们又协商不成功。”

售楼部:车库都卖出去了当然不能租,路面不设置停车位

3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东方紫薇城,现场有工作人员在路面施工,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设置路障,以便将车辆引流至地下车库,保证路面的整洁。“这几条路都只能行人不能行车。”

物业公司万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车位有两三百个,临时停车位有二三十个,没卖完的车位可以租,一个月180元,临时停车位也可停泊部分小区内车辆。

随后,记者在小区内看到的一则通知,该通知上写道,“小区业主有车但未有车库车辆,将不能驶入小区.....自4月1日起,小区不再向业主出租车库,原已租赁车库未到期的车主继续履行合同至终止,到期不续签......”

就此情况,记者来到售楼部咨询,据售楼部一工作人员介绍,小区车库一平米3200元—3600元,面积30—40平方米,已有业主开始购买。为了促销,该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车库是用来卖的,既然卖出去了就没得租,所以趁早买一个。另外,物业公司在25号楼和32号楼旁设置的临时停车位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泊,其他地方设置了路障,车子开不过去。“有车的还是要买车库,卖完了,就没车库租了,到时候车子越来越多,往哪停?”随后,记者联系到江西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拒绝接受采访。

律师: 开发商无权强制业主消费

当日,记者联系到九江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售车库的是开发商,产权是开发商的,他们物业科只管物业公司,有这方面的问题应直接联系售楼部和开发商,可协商租赁。

记者查阅《九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得知,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配置要求的共用车位、车库(含地下、地面)、地面停车场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按规定标准可以收取停放服务费。室外公共车位小车停泊最高费用不得超过100元/月,室内公共车位小车停泊最高费用不得超过200元/月。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胡国庆告诉称,《物业法》明确规定,小区的公共道路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将车停放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该小区物业没有权力不通过业主大会私下改变场地用途。即使改变了也是优先业主使用,业主有权力决定自愿购买或租用。更重要的是,不购买车位不能成为阻止业主进入自己小区的理由。”

责任编辑: jj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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