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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买房!市房产局出重拳整顿规范九江房市

发布时间: 2018-08-11 11:19:03

来源: 浔阳晚报

分类: 本地楼市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住房销售秩序,有效遏制市场违规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近期市房产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商品房市场交易行为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和规范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商品房销售行为:一是规范商品房营销场所。要求在营销场所“五证”(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账号、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表、“一房一价表”等上墙,并要求开发企业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样本)》、商品房预算面积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让购房群众明明白白购房。

二是加强项目开盘管理。如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开盘前应如实上报意向登记人数、开盘方式、网络开盘邀请公证部门公证、定购及网签规定、付款方式等作出要求。

三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作方式。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双方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市房产局备案,并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以认筹、电商团购等方式变相收取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费用,不得收取购房人佣金、选房费等任何费用。

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平台,建立诚信“黑名单”,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等。

责任编辑: jj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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